东北林业大学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林业工程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地处我国最大国有林区的中心——哈尔滨市,校园占地136公顷,并拥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帽儿山森林公园)和凉水实验林场(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总面积达3.3万公顷。
历史沿革。学校创建于1952年7月,原名东北林学院,是在浙江大学农学院森林系和东北农学院森林系基础上建立的,由原国家林业部直属管理。1985年8月更名为东北林业大学。2000年2月,由原国家林业局划归教育部直属管理。2005年10月,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0年11月,教育部和原国家林业局签署合作共建协议。2011年6月,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3月,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共建协议。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师生概况。学校现有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3万余人,其中本科生19761人、研究生10737人。现有教职员工2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余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9人、青年学者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选3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青年拔尖人才6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12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0人、青年学者6人,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7个、黑龙江省“头雁”团队4个。近年来,获评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4人,全国工人先锋号团队1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省级教学名师24人,省级优秀教师8人次,省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4人。
学科专业。学校现设有研究生院、19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有68个本科专业、2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点,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林业工程、林学2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生物学、生态学、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4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学科、2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培育)学科、1个黑龙江省重点学科群、7个黑龙江省重点一级学科。有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批准的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生物学),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教学科研平台。学校拥有优良的教学科研平台和实践教学基地。有林木遗传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帽儿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有森林植物生态学、生物质材料科学与技术、东北盐碱植被恢复与重建、森林生态系统可持续经营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15个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有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猫科动物研究中心,3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其中1个升级为“2.0”计划),有林学、森林工程、野生动物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森林工程、野生动物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2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有4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6个省级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智库;有3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的长期科研基地;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检测中心等;有113个校外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2020年,帽儿山实验林场、凉水实验林场和森林博物馆入选第五批全国林草科普基地,森林博物馆晋级“国家二级博物馆”。2021年,成立了东北亚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院。
对外交流合作。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学校每年有近150位来自欧美和亚洲发达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合作研究和访问考察;每年派出120余位教师赴国境外攻读学位、进修访问和科研合作;与俄罗斯、新西兰、英国、法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友好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生交流项目,并积极选派学生通过国家公派渠道赴国外攻读学位。学校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英国阿斯顿大学联合举办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项目。近年来,学校举办了“林木分子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国际研讨会”“虎豹跨境保护国际研讨会”等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学校大力加强留学生教育培养,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留学生,生源来自五大洲100余个国家。
各类奖励荣誉。2007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学校在2011年、2014年和2017年连续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首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连续16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21年,学校党委获评“黑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第七届和第十届“母亲河奖”、全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等次项目办”、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黑龙江省保密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先进集体、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黑龙江省学生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首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22次被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2020年,成功承办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捧得“优胜杯”,获得2金1银5铜的成绩。“十二五”以来,学校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739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省部级科研奖励273项(其中一等奖29项)、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89项(其中一等奖7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250余件。2014年、2018年,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
学校始终坚持艰苦奋斗、生态报国,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秉承“学参天地、德合自然”的校训,发扬“团结拼搏、自我激励、发挥优势、争创一流”的精神,以“严谨、勤奋、求实、创新”为校风,以“替河山装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为追求,弘扬“以林育人”的特色文化,建校七十余年来扎根于中国大地、坚守于祖国北疆、耕耘于绿水青山、致力于生态文明,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涌现出以国家和省部级领导、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术界和企业界精英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了一批批以塞罕坝林场建设者、鹦哥岭自然保护区青年团队、全国首位环保烈士徐秀娟等为代表的优秀毕业生二十万余名,为我国的林业教育、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质量、绿色、创新、合作”的内涵发展道路,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度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强化办学优势、彰显办学特色,力争办学实力位居全国农林高校前列,建成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中国高水平大学,为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林业大学而努力奋斗。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为学校题词
| 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为学校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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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副部长周远清为学校题词
| 教育部副部长张葆庆为学校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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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省长宋法棠为学校题词
| 黑龙江省副省长王佐书为学校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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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荣范为学校题词
|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希明为学校题词 |
原林业部副部长董智勇为学校题词
| 原林业部副部长刘于鹤为学校题词 |
原民政部副部长陈虹为学校题词 |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王治国为学校题词 |
农业部副部长齐景发为学校题词 | 湖北省政协副主席韩南鹏为学校题词 |
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有芳为学校题词 | 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杨光洪为学校题词 |
说明: “学参天地”取意出自《中庸》:“唯天下至诚……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中庸 第二十二章》)。 后朱子又发扬其说:“此儒者之学,必至参天地,赞化育,然后为功用之全也”( 《白鹿洞志》)。 “学参天地”古意为“治大学问者可了解天地间的规律,参与天地生化不息的进程。”现在可以解释为“治学要努力学习天地间的知识、学问,探索世界的奥秘,揭示事物的科学规律。” “德合自然”取意出自《老子》: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 第二十五章》)。 道法自然中的自然,指“道”的自然状态。老子原文的古意有两层:第一是说天、地、人都有其应该遵循的自然规律,第二是说天、地、人、物都应遵循自然规律。老子在这里其实追求一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相处的境界。“德合自然”字面的含义为道德要符合自然规律,可以引申解释为:“不断进取,按照自然规律办事,树立科学的道德观,努力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相处。” 东北林业大学1952年建校,首任校长刘达先生教育全体师生“建校伊始,创业维艰”。建校以来,几代东林人披荆斩棘,万众一心,严以治学,谨以修身,不断探索天地之间的科学规律,努力揭示世界的奥秘,创新技术,报效祖国,为国家保护环境、开发资源、发展经济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特别是在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充分发挥了理论先导、道德示范、技术支撑的作用。建校以来,东北林业大学正是以这些理念教育和训导东林学子,培养出不计其数的祖国建设有用人才,汗洒大地,绿染山河。在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大潮中,我们凝练出“学参天地 德合自然”作为东北林业大学的校训,相信全体东林师生会以此为目标和动力,在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相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东北林业大学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林业工程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为核心,在“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引领及支持下,研究生教育不断迈上新台阶。
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启动研究生教育的高校之一,1954年开设林学和林业工程研究生班,标志着我校研究生教育开始起步,1955年增设林业经济研究生班,研究生班均由原苏联专家授课,培养两年制研究生,截至1957年,共招收研究生80人。1981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1年11月成立研究生院。
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学校由最初仅有与林科相关的个别学科,发展成为拥有涵盖在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农学、医学、交叉学科9个学科门类的26个一级学科,其中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9个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点。拥有林业工程、林学2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生物学、生态学、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4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学科、2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培育)学科、1个黑龙江省重点学科群、7个黑龙江省重点一级学科。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90人,硕士生导师1056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9人、青年学者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选3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青年拔尖人才6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12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0人、青年学者6人,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7个、黑龙江省“头雁”团队4个。近年来,获评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4人,全国工人先锋号团队1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省级教学名师24人,省级优秀教师8人次,省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4人。
学校深入推进卓越研究生培养,坚持以“林”育人理念,全面培育学生生态文明思想,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打造林业行业人才培养高地。我校共培养毕业研究生30000余人,在籍研究生1073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682人,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3357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56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138人。
姓名 | 陈广胜 |
职务 | 常务副院长 |
分管工作 | 负责全面工作 |
办公电话 | 82192169 |
办公地点 | 综合办公楼1129 |
姓名 | 曲发义 |
职务 | 副院长兼“双一流”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 |
分管工作 | 协助院长分管“双一流”和学科建设工作 |
办公电话 | 82190343 |
办公地点 | 综合办公楼1127 |
姓名 | 周振宝 |
职务 | 副院长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 |
分管工作 | 协助院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 |
办公电话 | 82192126 |
办公地点 | 综合办公楼1125 |
姓名 | 都雪静 |
职务 | 副院长兼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 |
分管工作 | 协助院长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 |
办公电话 | 82190711 |
办公地点 | 综合办公楼1123 |
姓名 | 赵坤元 |
职务 | 副院长兼学位办公室主任 |
分管工作 | 协助院长分管学位工作 |
办公电话 | 82192166 |
办公地点 | 综合办公楼1123 |
东北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继续教育创办于20世纪60年代,是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在黑龙江省最早举办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五所院校之一。学校1991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13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近年来随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推进,学校继续教育事业也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主动服务国家生态文明战略和积极践行习近平“两山”理论,以服务于林区和林业发展为己任,为行业和区域发展培养人才。
学院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为主体,全力拓展非学历教育。截至2022年,开办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专业37个,在校生两万余人,在辽宁、山东、山西、浙江、福建等省份均有在读学生;自学考试高起专1个专业,专升本6个专业,多年来累计培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6万余人。学院在非学历教育培训中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是培训经验丰富,对全国林业行业、工程建设、物资流通、企业管理等各领域培训已经有30余年的历史;二是培训师资队伍强大,依托学校雄厚的人才优势和丰富的教学科研能力,建立了强大的培训师资库,对各类培训形成强有力的支撑;三是专业学科门类齐全,学科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门类,可以满足企业各专业人才对口专业培训;四是教学组织和后勤保障到位,学校设有多功能报告厅、演播室、录播室、会议室、体育馆、客房、餐厅等综合性服务设施,条件优越,设备先进,基础设施齐全,保障体系完备。学院大力拓展非学历教育,为国家林业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充当排头兵。
学院经过长期的办学实践,取得了可喜成绩。1997年被国家教委评为全国成人教育评估优秀学校;1999年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林业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02年在黑龙江省成人教育教学检查中成为受黑龙江省教育厅通报表扬的5所优秀学校之一;2007年被黑龙江省教育厅评为省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19年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评为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
学院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注重人才培养质量,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资源平台建设,持续深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推动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国家林草局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地处我国最大国有林区的中心—哈尔滨市,校园占地136公顷,并拥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凉水实验林场(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总面积达3.3万公顷。
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林业工程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医、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选6人。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留学生教育。先后与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近年来,学校每年有近200位来自欧美和亚洲发达国家与我国港澳台地区的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合作研究和访问考察;每年派出120多位教师赴国外攻读学位、进修访问和科研合作;学校与美国、法国、芬兰、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友好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生交流项目,并积极选派学生通过国家公派渠道赴国(境)外攻读学位。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已培养一大批优秀留学生。
★国家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东北林业大学“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生命科学基地”),是2002年由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批准设立的首批36个生命科学基地之一,是我国培养运用现代生命科学与技术,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森林生物领域,从事研究、开发、管理、产业化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生命科学基地”依托东北林业大学生物学和林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植物学、生态学等6个国家级重点学科,9个博士点学科和12个硕士点学科;拥有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4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和一流的实验条件;现还拥有东北林业大学大庆生物技术研究院、哈药集团、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哈尔滨城市林业示范基地等实习实训基地群。具有由院士、博士生导师、教授、博士后、博士等组成的梯队合理、年富力强的师资队伍。
“生命科学基地”采取单独招生、录取的方式,每年在新入学的理科英语考生中遴选30名左右,根据学生对生命科学与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的兴趣、志向,入学成绩、外语水平,并综合考虑学生品德、身体及发展潜力等因素择优录取。
学校聘请国内外优秀教师、企业的“双师型”专家担任“生命科学基地”教学和专题讲座;采用国内外优秀教材;实行双语教学、多媒体教学和先进教学方法;实行导师制,聘请德高望重、知识渊博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生命科学基地”学生的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培养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生命科学基地”本科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授予理学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学院坚持教育创新理念,瞄准国际一流水平的生命科学与技术为目标,以培养高素质、高质量、高水平的人才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行滚动遴选、本硕连读等人才培养新方案和教学管理新制度,确保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强化培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把“生命科学基地”建设成为具有国际一流水平,人才国际化、研发产业化、管理科学化、设施现代化,集教学、研发、产业化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生物学专业点)
1997年3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我校设置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生物学点(试办),称“生物基地”。 后经教育部理科基地专家组2次检查和验收,2005年4月正式成为国家理科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为“生物科学基地”),是全国21个生物科学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生物科学基地自1997年开始招生,已向社会输送了 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生考研率达到90%以上,已经发展成为依托重点学科、教学设施良好、师资队伍优质的生物科学人才培养基地。
生物科学基地始终坚持培养具有坚实生物科学理论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能用现代生物科学与技术提升林业、生态、环保等领域科学研究与教学水平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发扬“团结拼搏、自我激励、发挥优势、争创一流”的东林精神,实行“依托生科院,全校办基地”的战略,充分发挥我校与生物基地相关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和部级重点开放实验室优势,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立学科建设与基地建设、教学与科研可持续发展的互动机制,深入开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构建加强理论基础和强化科研实践能力训练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大投入力度,配置先进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加快生物基地实验室和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为生物基地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实行滚动遴选本硕连读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本科生导师制,开展因材施教,注重学生科学素养、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的培养,加强科学管理,确保生物基地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升。
★实践教学基地
帽儿山林场 凉水林场 工程教学实习中心 汽车测试中心 工程公司 工程勘察设计院 工程监理部
专家公寓 附属中学
★校外实习基地
学校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校(院)企合作共建校外实习基地。学校现有大庆生物技术研究院、哈尔滨森林动物园、大连森林动物园、黑龙江省东北虎园、辽宁省杨树研究所、桂林龙森龙虎山庄、北京木材厂、黑龙江省信息中心、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广州市唯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哈尔滨市园林科研所、哈尔滨锅炉厂等175个校外实习基地,涉及农、理、工、经、管、文、法等学科专业,形成了稳定而合理的实习基地布局。
★国家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东北林业大学“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生命科学基地”),是2002年由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批准设立的首批36个生命科学基地之一,是我国培养运用现代生命科学与技术,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森林生物领域,从事研究、开发、管理、产业化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生命科学基地”依托东北林业大学生物学和林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植物学、生态学等6个国家级重点学科,9个博士点学科和12个硕士点学科;拥有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4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和一流的实验条件;现还拥有东北林业大学大庆生物技术研究院、哈药集团、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哈尔滨城市林业示范基地等实习实训基地群。具有由院士、博士生导师、教授、博士后、博士等组成的梯队合理、年富力强的师资队伍。
“生命科学基地”采取单独招生、录取的方式,每年在新入学的理科英语考生中遴选30名左右,根据学生对生命科学与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的兴趣、志向,入学成绩、外语水平,并综合考虑学生品德、身体及发展潜力等因素择优录取。
学校聘请国内外优秀教师、企业的“双师型”专家担任“生命科学基地”教学和专题讲座;采用国内外优秀教材;实行双语教学、多媒体教学和先进教学方法;实行导师制,聘请德高望重、知识渊博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生命科学基地”学生的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培养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生命科学基地”本科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授予理学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学院坚持教育创新理念,瞄准国际一流水平的生命科学与技术为目标,以培养高素质、高质量、高水平的人才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行滚动遴选、本硕连读等人才培养新方案和教学管理新制度,确保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强化培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把“生命科学基地”建设成为具有国际一流水平,人才国际化、研发产业化、管理科学化、设施现代化,集教学、研发、产业化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生物学专业点)
1997年3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我校设置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生物学点(试办),称“生物基地”。 后经教育部理科基地专家组2次检查和验收,2005年4月正式成为国家理科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为“生物科学基地”),是全国21个生物科学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生物科学基地自1997年开始招生,已向社会输送了 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生考研率达到90%以上,已经发展成为依托重点学科、教学设施良好、师资队伍优质的生物科学人才培养基地。
生物科学基地始终坚持培养具有坚实生物科学理论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能用现代生物科学与技术提升林业、生态、环保等领域科学研究与教学水平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发扬“团结拼搏、自我激励、发挥优势、争创一流”的东林精神,实行“依托生科院,全校办基地”的战略,充分发挥我校与生物基地相关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和部级重点开放实验室优势,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立学科建设与基地建设、教学与科研可持续发展的互动机制,深入开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构建加强理论基础和强化科研实践能力训练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大投入力度,配置先进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加快生物基地实验室和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为生物基地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实行滚动遴选本硕连读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本科生导师制,开展因材施教,注重学生科学素养、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的培养,加强科学管理,确保生物基地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升。
★实践教学基地
帽儿山林场 凉水林场 工程教学实习中心 汽车测试中心 工程公司 工程勘察设计院 工程监理部
专家公寓 附属中学
★校外实习基地
学校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校(院)企合作共建校外实习基地。学校现有大庆生物技术研究院、哈尔滨森林动物园、大连森林动物园、黑龙江省东北虎园、辽宁省杨树研究所、桂林龙森龙虎山庄、北京木材厂、黑龙江省信息中心、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广州市唯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哈尔滨市园林科研所、哈尔滨锅炉厂等175个校外实习基地,涉及农、理、工、经、管、文、法等学科专业,形成了稳定而合理的实习基地布局。
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学校积极把握机遇,开拓创新,规范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依托教育部各个层次人才计划,实施“名师英才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大力支持教师培训、进修、国内外访学,大力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强化教师队伍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考核机制,加强学术梯队建设,优化教师队伍职称、学历、学缘、年龄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师资队伍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学校目前专任教师1320人,其中教授366人,副教授494人,教授、副教授所占比例达65.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940人,占教师总数的72.9%;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311人,占教师总数的24.1%;合计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占97%;教师中外校毕业生比例占教师总数的74.7%。
在教师队伍中,一批中青年学者学术精湛、锐意创新,成为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著名学者和学术带头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兼职聘用院士6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20人次,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含海外项目)8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3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4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名,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12人,龙江学者等省部级人才工程入选者116人次,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名,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认定人选90人。
(数据截止2023年3月23日)
从事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教学和科研,积极倡导木材科学与相关学科交叉融合,关注学科...
长期从事森林调查、森林经理、森林数学及计算机数学模型技术在林业中应用的研究,先后...
长期在第一线从事林产化学加工研究,是我国林产化学及其工程化系列开发的开拓者之一。...
长期从事家畜传染病学教学与科研工作。侧重从事军用动物、野生动物重要疫病与人畜共患...
东北林业大学教授。长期从事林业工程管理方面的科研和教学工作。结合我国国情首次提出...
在国内率先利用自交不亲和系途径于1973年育成我国第一个一代杂种"京丰一号",后又育...
时 间 | 校 级 | 省 级 | 国家级 |
第一届 (2003年) | 肖向红 | 肖向红 | |
戚大伟 | |||
许正霖 | |||
张 晶 | |||
于黎明 | |||
第二届 (2005年) | 马建章 | 马建章 | |
严善春 | |||
贾艳敏 | |||
宋 冶 | |||
周玉华 | |||
第三届 (2007年) | 孙中武 | 宋 冶 | |
张 伟 | |||
李 斌 | |||
杨传平 | |||
邹红菲 | |||
第四届 (2008年) | 李凤日 | 严善春 | 马建章 |
宋魁彦 | |||
第五届 (2009年) | 张德刚 | 杨传平 | 杨传平 |
迟德富 | |||
第六届 (2011年) | 董希斌 | 郭明辉
| |
穆立蔷 | |||
郭明辉 | |||
第七届 (2013年) | 吕洁华 | 张 伟
| |
裴玉龙 | |||
王阿川 | |||
第八届 (2015年) | 范文义 | 岳 桦 | |
岳 桦 | |||
程瑞香 | |||
李玉花 | |||
第九届 (2017年) | 冯富娟 | 程瑞香
| |
周孜予 | |||
王玉峰 | |||
第十届 (2018年) | 汪金英 | 迟德富 | |
李继红 | |||
张 韫 | |||
第十一届 (2019年) | 杨丽艳 | 冯富娟 | |
刘志明 | |||
贾 杰 | |||
2020年 | 裴玉龙 | ||
第十二届 (2021年) | 王 钧 | 徐启江
马 玲
牛 娜 (青年教学名师)
李 博 (青年教学名师) | 严善春 |
孙 龙 | |||
刘经伟 | |||
李淑君 | |||
李耀翔 | |||
牛晓霆 (青年成栋名师) | |||
孙术发 (青年成栋名师) | |||
李 莉 (青年成栋名师) | |||
周学红 (青年成栋名师) | |||
彭进松 (青年成栋名师) | |||
第十三届 (2022年) | 林文树 (青年成栋名师) | 崔晓阳 贾 杰 汪金英 | |
程国柱 (青年成栋名师) | |||
第十四届 (2023年) | 王立峰 | 王 钧
张 韫
黄占华 | 郭明辉 |
王立娟 | |||
李 莉 | |||
黄占华 | |||
黄颖利 | |||
朱晓东 (青年成栋名师) | |||
李 博 (青年成栋名师) | |||
张文会 (青年成栋名师) | |||
贾永峰 (青年成栋名师) | |||
管雪梅 (青年成栋名师) | |||
小计 | 60人 | 24人 | 5人 |
时 间 | 校 级 | 省 级 | 国家级 |
第一届 (2003年) | 肖向红 | 肖向红 | |
戚大伟 | |||
许正霖 | |||
张 晶 | |||
于黎明 | |||
第二届 (2005年) | 马建章 | 马建章 | |
严善春 | |||
贾艳敏 | |||
宋 冶 | |||
周玉华 | |||
第三届 (2007年) | 孙中武 | 宋 冶 | |
张 伟 | |||
李 斌 | |||
杨传平 | |||
邹红菲 | |||
第四届 (2008年) | 李凤日 | 严善春 | 马建章 |
宋魁彦 | |||
第五届 (2009年) | 张德刚 | 杨传平 | 杨传平 |
迟德富 | |||
第六届 (2011年) | 董希斌 | 郭明辉
| |
穆立蔷 | |||
郭明辉 | |||
第七届 (2013年) | 吕洁华 | 张 伟
| |
裴玉龙 | |||
王阿川 | |||
第八届 (2015年) | 范文义 | 岳 桦 | |
岳 桦 | |||
程瑞香 | |||
李玉花 | |||
第九届 (2017年) | 冯富娟 | 程瑞香
| |
周孜予 | |||
王玉峰 | |||
第十届 (2018年) | 汪金英 | 迟德富 | |
李继红 | |||
张 韫 | |||
第十一届 (2019年) | 杨丽艳 | 冯富娟 | |
刘志明 | |||
贾 杰 | |||
2020年 | 裴玉龙 | ||
第十二届 (2021年) | 王 钧 | 徐启江
马 玲
牛 娜 (青年教学名师)
李 博 (青年教学名师) | 严善春 |
孙 龙 | |||
刘经伟 | |||
李淑君 | |||
李耀翔 | |||
牛晓霆 (青年成栋名师) | |||
孙术发 (青年成栋名师) | |||
李 莉 (青年成栋名师) | |||
周学红 (青年成栋名师) | |||
彭进松 (青年成栋名师) | |||
第十三届 (2022年) | 林文树 (青年成栋名师) | 崔晓阳 贾 杰 汪金英 | |
程国柱 (青年成栋名师) | |||
第十四届 (2023年) | 王立峰 | 王 钧
张 韫
黄占华 | 郭明辉 |
王立娟 | |||
李 莉 | |||
黄占华 | |||
黄颖利 | |||
朱晓东 (青年成栋名师) | |||
李 博 (青年成栋名师) | |||
张文会 (青年成栋名师) | |||
贾永峰 (青年成栋名师) | |||
管雪梅 (青年成栋名师) | |||
小计 | 60人 | 24人 | 5人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北林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东北林业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编150040。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本科层次的招生计划类型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等。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领导、组织和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保持各省(区、市)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生源质量、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各专业录取情况、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汇总后,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编制,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集体决策、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及征集志愿考生。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录取征集志愿考生,若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录取专业。
第十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根据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且符合录取要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作退档处理。录取专业时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无成绩排序规则的批次,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在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调档比例为100%,投档考生必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相应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调档比例为105%以内,投档考生必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在其所填报的专业组内按照第十六条进行专业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等类型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和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要求应届考生报考,其他招生计划对往届生和应届生无限制,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学校本科教学公共外语课为英语、日语、俄语授课,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志愿。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与英国阿斯顿大学合作举办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化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上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
第二十五条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为主体,“牵手”奖学金和“牵手”励学金等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也不能互转。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一般为每学年600-800元,地点为校本部,如遇调整,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按照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在大类培养期间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中学费最低标准执行,分流进入专业后按所学专业的标准收取学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学费由国外大学按照当年发布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录取考生可以通过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站进行查询。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haosheng.nefu.edu.cn;咨询电话:0451-82190346;监察及申诉电话:0451-82191931。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
二、报考条件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拟定102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我校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份仅限理工类考生报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汉语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录取到专业类的考生入学后专业分流工作按学校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执行。
学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时,学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请于4月25日前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并确认志愿。
2.上传申请材料: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申请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须学籍所在中学负责人和考生签字、加盖学籍所在中学公章,上传的申请表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中版本号一致);
(2)个人自述报告须由考生本人手写并签名,报告内容应全面阐述申请报考我校的理由、个人成长体会、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及未来规划等,字数在1000字以内;
(3)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4)户籍证明为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如无以上材料可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
(5)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须提供;
(6)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若无获奖可不提供。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申请材料以照片(JPG或JPEG格式)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无须邮寄纸质材料。考生必须确认报考志愿,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不一致者,学校不予审核。
五、入选资格认定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成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审核工作组,工作组对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情况进行复核,并对考生申请表、个人自述报告、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获得奖励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于5月底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六、志愿填报
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专业志愿。
七、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理工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我校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八、监督机制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九、其他说明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2190346
监察电话:0451-82191931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haosheng.nefu.edu.cn
十一、附则
本简章由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林业大学
2023年4月
附件:
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类) | 非高考改革省份科类 | 高考改革省份 | ||
3+3模式选考科目要求 | 3+1+2模式选考科目要求 |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
林学类(含林学、森林保护) | 理工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木材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物理或化学 | 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机械电子工程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车辆工程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风景园林 | 理工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土木工程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物流工程 | 理工 | 物理或化学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 | 理工 | 不限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经济学类(含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理工 | 不限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本科艺术类招生简章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7月,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地处我国最大国有林区的中心——哈尔滨市,校园占地136公顷,并拥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帽儿山森林公园)和凉水实验林场(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总面积达3.3万公顷。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林业工程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现设有研究生院、19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有68个本科专业、2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林业工程、林学2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生物学、生态学、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4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一、招生专业
(一)环境设计专业
1.专业发展历史。环境设计专业前身为1999年创办的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方向),2013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文件精神,更名为环境设计专业,2021年获批黑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培养目标。面向国家环境建设与生态文明的发展需求,坚持“高素质、厚基础、强实践、求创新”的教育理念,着力培养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家国情怀,兼具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扎实的专业技能,拥有领先的审美判断和多元的设计思维,具备开阔的国际视野和敏锐的时代意识,能够满足环境设计及相关领域多种需要的复合型艺术设计人才。
3.主干课程。(1)核心基础课程:环境设计概论、建筑设计概论、中外建筑史、西方现代设计史、创新思维与方法、设计美学、人体工程学与环境行为学、环境设计原理、城乡规划原理、画法几何与阴影透视、建筑制图、设计素描、平面构成、设计色彩与构成、空间立体构成、环境设计手绘表达、装饰基础与设计等。(2)核心专业课程: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材料与构造、环境照明设计、环境装饰与陈设艺术、景观植物学等。(3)实习实训课程:城市阅读、设计色彩与艺术实践、环境设计手绘表达实习、寒地景观认知、景观植物识别实习、传统村落及历史风貌建筑考察、材料与构造课程实训、专业工程技术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4.专业优势。专业以园林学院综合的设计教育体系为办学背景,依托风景园林一级博士点学科和风景园林、城乡规划、设计学三个一级硕士点学科,围绕景观设计和室内设计两个专业方向构建人才培养体系。专业坚持面向国家生态环境建设与艺术服务大众的发展需求,以地域文化传承与地方经济振兴为办学特色,秉承人文与科学并举、艺术与技术交融的办学理念,培养博学笃志、明德求新的优秀艺术设计人才。专业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学术组织理事、主任委员多名,2017年获批校级重点建设专业,2018年获批国家艺术科学基金一项。近5年来,出版教材、专著30余部,完成国家级、省部级各类教学和科研项目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获省部级教学和科研成果20余项,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设计大赛获奖50余项,获各类专利30余项。专业设有艺术设计与创新工作室、环境装饰与陈设艺术实验室、数字媒体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等,总面积千余平方米;另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0余个,满足了环境设计专业教学环节和实践环节的多维度需求,为专业教学提供了有利保障。
5.就业去向。专业自创办以来,毕业生总数超千人,其中涌现出一大批国内外优秀设计师、教育工作者和企事业高级管理人才,为我国环境设计行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社会广泛好评。目前,专业在校本科生近160人,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每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升学率25%左右。毕业生就业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主要就业单位为行业内知名大中型企业及具有影响力的独立工作室。
(二)产品设计专业
1.专业发展历史。1986年开设家具设计与制造专业,1994年更名为室内与家具设计专业,2013年更名为产品设计专业,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2003年申报并被教育部批准设立“设计艺术学”学科硕士点,2011年升级为“设计学”一级学科。
2.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家国情怀与生态文明理念,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具备宽广的人文、历史与自然科学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与专业技能,具备良好的分析、表达和解决设计与生产实践问题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在品德、知识、人文素养、专业能力方面协调发展,能够运用产品设计的专业知识、相关设计与工艺技术,在家具产品、家居产品的设计与生产企业从事产品开发、生产与技术管理、市场营销,或在家居设计领域从事室内环境整体设计与管理,以及从事相关设计领域科研与技术工作的高素质、高水平复合型设计创新人才。
3.主干课程。设计制图、产品设计基础、现代设计史、设计思维表达、人体工程学、数字设计技术、木材加工概论、产品结构组成与分析、创新设计方法、智能室内环境设计与应用、产品智能设计、家具造型设计、家具结构设计、产品与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市场学、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艺、家具制造工艺等。
4.专业优势。2009年获批国家级“艺术设计(室内与家具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8年获批国家艺术基金重大项目《榫卯工艺网络展示传播平台建设》,2020年获批黑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龙江工匠1人,校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及省级学术组织理事多名。建设国家级课程1门和省级重点及一流课程4门,完成国家、省部级各类教学和科研项目30余项。近5年来,出版国家级教材1部和其他教材专著近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获省部级教学和科研成果10余项,获各类设计大赛奖50余项,获各类专利60项。本专业设有黑龙江省中国古家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家具艺术展览馆、艺术设计工程实验中心等平台,展馆及实验室总面积3000多平方米,另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个。
5.就业去向。本专业与学科自成立以来为社会各界输送了3000多名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500余名。这些毕业生为我国家具与家居行业,室内装饰工程行业的建设与发展及教育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目前,在校产品设计本科生近240名,硕士研究生230余名。产品设计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率每年保持在90%以上,每年平均有25%的同学考入或推免外校或本校设计学科。毕业生就业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京、津、沪、粤等地区,在家具及家居装饰企业、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企业、设计院所等单位从事相关设计、生产与管理工作。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艺术类专业面向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9个省(市)共计招生100人,其中环境设计专业招生40人,产品设计专业招生60人。
2023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 北京 | 河北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环境设计 | 2 | 3 | 4 | 2 | 6 | 4 | 9 | 5 | 5 |
产品设计 | 2 | 5 | 4 | 4 | 10 | 4 | 17 | 5 | 9 |
具体分科类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学校艺术类专业课采用省级美术类统考成绩, 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录取规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投档录取,对进挡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参考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仍相同,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五、学费标准
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如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调整学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凡经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政编码:150040
咨询电话:0451-82190346(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nefu.edu.cn/
八、附则
本简章由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合计 |
1 | 林学类 | 理工 | 2 | 65 |
2 | 环境科学 | 理工 | 2 | |
3 | 木材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5 | |
4 | 林产化工 | 理工 | 2 | |
5 | 轻化工程 | 理工 | 2 | |
6 | 材料类 | 理工 | 4 | |
7 |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 理工 | 3 | |
8 | 动物科学 | 理工 | 3 | |
9 | 动物医学 | 理工 | 3 | |
1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2 | |
11 | 机械电子工程 | 理工 | 2 | |
12 | 车辆工程 | 理工 | 2 | |
13 | 森林工程 | 理工 | 3 | |
14 | 计算机类 | 理工 | 2 | |
15 | 电子信息类 | 理工 | 2 | |
16 | 电气类 | 理工 | 2 | |
17 | 生物科学类 | 理工 | 1 | |
18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2 | |
19 | 风景园林 | 理工 | 2 | |
20 | 土木工程 | 理工 | 4 | |
21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理工 | 2 | |
22 | 工程管理 | 理工 | 2 | |
23 | 交通运输类 | 理工 | 2 | |
24 | 物流工程 | 理工 | 3 | |
25 | 工商管理类 | 理工 | 4 | |
26 | 经济学类 | 理工 | 2 | |
27 | 工商管理类 | 文史 | 7 | 26 |
28 | 经济学类 | 文史 | 4 | |
29 | 法学 | 文史 | 3 | |
30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文史 | 4 | |
31 | 社会工作 | 文史 | 4 | |
32 | 英语 | 文史 | 4 | |
总计 | 91 |
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7月,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地处我国最大国有林区的中心——哈尔滨市,校园占地136公顷,并拥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帽儿山森林公园)和凉水实验林场(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总面积达3.3万公顷。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林业工程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现设有研究生院、19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有68个本科专业、2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林业工程、林学2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生物学、生态学、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4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三)参加2023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四个科目学测成绩均须达到前标级及以上。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计划为20人。申请者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招生专业目录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申请及选拔方式
(一)网上报名
2023年3月1日至31日,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 成 绩 招 收 台 湾 高 中 毕 业 生 系 统 ( 网 址 :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如下材料(格式为PDF或图片):
1、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图片格式);
2、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扫描件(请注意证件的有效期,扫描件格式:PDF或图片,下同)和台湾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往届高中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4、2023年台湾地区学测成绩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须加盖中学公章);
5、考生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模板于报名系统内下载)扫描件;
6、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模板于报名系统内下载)扫描件;
7、《个人陈述》(包括报考理由、大学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和设想、未来的职业规划等,字数请控制在1000字左右)
8、能够充分证明考生综合素质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须对其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材料不清、缺失、无效或虚假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2023年4月1日至4月15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初步审核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选拔考试
采用远程线上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将于2023年4月15日后在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若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视为个人放弃此次招生报名申请。
五、录取
经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学测”成绩确认后,学校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2023年5月15日前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经联招办审核后,我校将于7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校如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根据统一安排参加志愿征集,具体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学校不再另行公告。
六、新生报到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的出入境证件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三)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七、在校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厅〔2016〕96号)进行管理。
八、联系方式
(一)招生政策相关事宜请咨询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综合办公楼529室
邮政编码:150040
电话:86-451-82190346
传真:86-451-82190904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nefu.edu.cn
电子邮箱:zsb@nefu.edu.cn
(二)出入境相关事宜请咨询东北林业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电话:86-451-82190337
九、附则
本简章由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招生计划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均为预估数,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业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新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或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分或新GRE成绩不低于260分,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新N2),且已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须通过相关学科专家组认定);各招生专业在以上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培养需求制定相关要求或执行学校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满足招生专业要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招生专业具体加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学校2024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招生专业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具体招生政策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往届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东北林业大学报考点(2304)作为唯一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北林业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请留意我校网站关于学历(学籍)核验的具体通知。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东北林业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工作相关信息,将于网上确认前公布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nefu.edu.cn/index.htm)。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以中国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初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五、复试、调剂及录取
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六、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及学制
招生专业、学习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按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学习方式可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校全日制金融、社会工作和翻译3个招生专业学制为2年,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八、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东林-奥大)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0元/年,出国后,按奥克兰大学当年学费标准收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9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林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翻译、工业工程与管理、社会工作、生物与医药专业为每生12000元/年;风景园林、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管理、工业设计工程、工程管理专业为每生15000元/年;设计专业为每生18000元/年;会计专业为每生25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为每生78000元/年。如遇调整,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二)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学制内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不为定向就业、学制外研究生提供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研究生除外)。
(三)奖助学金
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全日制定向生(部分计划单列项目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此列。
九、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一)学校全程监督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各学院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二)考生出现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实行回避制度。硕士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当年的硕士生招生考试,应主动提出回避,并不得参加当年的硕士生招生考试工作。
十、其他事项
(一)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东林-奥大)、华大基因项目、科技小院项目简介等详见附件。
(二)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招生简章另文发布。
(三)学校各学院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专业介绍等,可登录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s://yz.nefu.edu.cn/index.htm)。
(四)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政编码:150040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z.nefu.edu.cn/
电子邮箱:yzb@nefu.edu.cn
咨询电话:0451-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2192924(纪委办公室)
东北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继续教育创办于20世纪60年代,是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在黑龙江省最早举办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五所院校之一。学校1991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13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近年来随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推进,学校继续教育事业也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主动服务国家生态文明战略和积极践行习近平“两山”理论,以服务于林区和林业发展为己任,为行业和区域发展培养人才。
学院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为主体,全力拓展非学历教育。截至2022年,开办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专业37个,在校生两万余人,在辽宁、山东、山西、浙江、福建等省份均有在读学生;自学考试高起专1个专业,专升本6个专业,多年来累计培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6万余人。学院在非学历教育培训中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是培训经验丰富,对全国林业行业、工程建设、物资流通、企业管理等各领域培训已经有30余年的历史;二是培训师资队伍强大,依托学校雄厚的人才优势和丰富的教学科研能力,建立了强大的培训师资库,对各类培训形成强有力的支撑;三是专业学科门类齐全,学科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门类,可以满足企业各专业人才对口专业培训;四是教学组织和后勤保障到位,学校设有多功能报告厅、演播室、录播室、会议室、体育馆、客房、餐厅等综合性服务设施,条件优越,设备先进,基础设施齐全,保障体系完备。学院大力拓展非学历教育,为国家林业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充当排头兵。
学院经过长期的办学实践,取得了可喜成绩。1997年被国家教委评为全国成人教育评估优秀学校;1999年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林业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02年在黑龙江省成人教育教学检查中成为受黑龙江省教育厅通报表扬的5所优秀学校之一;2007年被黑龙江省教育厅评为省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19年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评为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
学院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注重人才培养质量,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资源平台建设,持续深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推动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为充分展现新时代学校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成绩和广大教师立德树人、自信自强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强国建设实践,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校园氛围,在第39个教师节到来之际,9月8日下午,学校在科学会堂隆重举行2023年教育工作会议暨庆祝第39个教师节表彰大会。
学校党委书记张志坤,党委副书记、校长宋文龙,党委常委、副校长李顺龙,党委副书记陈文慧,党委常委、副校长孙猛,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守新,党委常委、副校长翟雪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宋吉红出席大会。学校全体中层干部、各学院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会议。党委副书记陈文慧主持会议。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
全体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学校教育改革专题片《以木为始,树人育魂》。
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守新以《躬耕教坛育英才,强国有我向未来》为题,作了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回顾了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动学校育人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并对未来两年学校要重点推进的改革任务进行部署。
校长宋文龙代表学校向广大教师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他强调了三点学校推动一流本科教育行动和卓越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任务:一是要贯彻新发展理念,为高质量发展擘画蓝图,做到强化思想引领,凝聚全校发展共识;突出使命担当,丰富特色内涵建设;增强历史主动,谋划未来发展布局。二是要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为高质量发展蓄力赋能,全面推动教师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推进多元合作和实践育人体系改革,持续完善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改革。三是要注重培育质量文化,为高质量发展加力提效,广大教师要涵养“博学、慎思”的教学文化;塑造“严谨、务实”的管理文化;营造“高效、奉献”的服务文化,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宋文龙表示,学校将把解决好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也将全力为老师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提升师生员工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他希望全校上下携手共进、勇毅前行,全力回答好“教育强国、东林何为”的时代答卷。
在庆祝第39个教师节表彰大会上,宋吉红宣读了《东北林业大学关于表彰2023年成栋教学荣誉奖的决定》及《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表彰2022~2023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
校领导依次为获奖个人和集体颁奖。宋吉红颁发“教学质量特等奖”;翟雪峰颁发“教学改革先锋奖”“十佳本科生导师奖”;刘守新颁发“十佳研究生导师奖”;孙猛颁发“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颁奖”;陈文慧颁发“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奖”;李顺龙为获得师德先进个人颁奖;宋文龙为获奖的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颁奖。
截至2023年7月,我校从教30年教师共33人。他们长期在教学一线默默耕耘,深受广大师生的敬重与爱戴。2023年,我校共有122名新入职教师,他们已经或即将步入教师队伍。活动现场,新入职教师为从教30年老教师代表送上鲜花。
新入职教师为老教师送上献花
党委书记张志坤为从教30年教师代表颁发荣誉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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